“读书人的事怎么能叫偷”这句话出自鲁迅先生的小说《孔乙己》。在小说中,孔乙己因为偷了丁举人家的书被吊着打,但他却狡辩说:“窃书不能算偷……窃书!……读书人的事,能算偷么?”。这句话体现了孔乙己对“偷”和“窃”的区分,他认为读书人的行为不应该被称为偷,而应该被称为窃。
从文学角度来看,这句话是鲁迅对封建礼教和读书人的一种讽刺,揭示了当时社会对读书人的不公和偏见。同时,这句话也反映了孔乙己自身的悲剧命运,他虽然满腹经纶,但却因贫穷而无法维持生计,最终沦为小偷,但即使如此,他仍然坚持自己的读书人的尊严,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偷书。
因此,这句话不仅是一句名言,更是对那个时代的一种深刻反思和批判。